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公告 ,公开征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和《加强政府投资基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的意见 。该指引旨在增加高端产能供给,聚焦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自立自强。
政府投资基金将发挥引领作用 ,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同时,创业投资类基金将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 ,支持科技创新,解决重点关键领域“卡脖子 ”难题 。
征求意见时间及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8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工作指引要点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 ,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 、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
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国家级基金重点支持国家层面现代化产业提质升级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地方基金则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注重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创新能力提升 ,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创企业支持孵化。
加强政府投资基向调控: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调控限制的产业领域。同时,应控制对单个企业投资金额或比例上限 ,并在设立方案或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 。
组织保障:各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审批过程中,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开展投向领域政策符合性评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信用信息登记:新设立或续期的政府投资基金 ,在第一笔实缴资金到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通过全国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
本工作指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